近日,经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同意,南通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南通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此办法。2013年度全市消防工作考核将于近期开始,明年1月份之前完成各地考评任务。《办法》重点考核各地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防控以及消防安全基础工作等三个重要方面,分17大项、54小项考核小项进行计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南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进行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在考核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向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同时,考核结果将报送组织、纪检等部门,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办法》明确,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在本职责范围内定期开展消防工作督导。
为加大火灾尤其是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的防控工作,考核办法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倒扣分,每发生1起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扣3分,每发生1起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扣20分,发生特别重大亡人火灾事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对因消防工作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对全年消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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