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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消防总队发布清明节防火安全“十提示”

发布日期:2015/3/30    浏览:3461次    来源:消防周刊

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焚香烧纸活动频繁,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四川省消防总队日前协调省内主流媒体、通信部门等单位,通过电视、广播、网络、LED显示屏、微博、微信等载体,滚动播放清明节消防安全“十提示”。

清明节消防安全“十提示”包括:一、避免在山区、树林、草坪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二、严禁占用、堵塞祭祀场所的消防通道,要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三、在祭扫时,应到指定区域进行焚香、烧纸;四、不要在小区楼道内、燃气管道旁、高压线下、汽车旁、化粪池边、芦苇草垛及工地工棚附近进行祭祀活动;五、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地带多有枯草,不宜使用明火,防止引起山林火灾;六、祭祀人员要掌握逃生自救安全常识,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学会自救;七、若要焚纸,请注意遮风挡风,避免燃烧的冥纸到处乱飞,引起火灾;八、不要在祭祀场地内乱扔烟头、火柴梗,防止意外火灾;九、祭祀时可自带火盆,人走火灭,安全第一;十、如不慎发生火灾,不要慌张,可利用身边的水源或者毛巾进行及时扑救,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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