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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集中普查全市660家养老机构消防安全

发布日期:2015/6/4    浏览:4380次    来源:上海消防总队

按照公安部和上海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上海在今年3月下旬开始的为期一个多月城市消防高风险专项调研基础上,结合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和春季严打整治消防专项行动工作,于5月27日至29日,组织17个区(县)政府和各级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集中对全市660家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开展地毯式排查,复核单位底数,健全工作台账,列出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一督改落实,全面净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环境。

立足“三个层面”,确保发动督导到位。政府层面,市长杨雄同志专门指示迅速开展全市养老院消防安全再排查、再督促、再整改,市委副书记应勇同志要求民政、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白少康副市长亲自部署、靠前督战包括养老机构在内的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第一时间举全警之力投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普查。部门层面,5月28日,市消防委即召集民政、卫生等成员单位会商研究普查方案,抽调各部门精干力量,成立督导组96个,累计检查街(镇)208个、养老机构288家。公安消防部门暂停一切与火灾防控无关的会议、考核、评比等活动,全体防火干部压到一线,深入539家市区两级重点养老机构逐一排查、指导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公安层面,市公安局俞烈副局长以及消防总队党委班子成员分率11个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分片包干、错时督导,深入各区(县)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全市375名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208名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干部,下沉一线,联勤联动,全面排查养老机构974家次,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2321处。

强化“八个必查”,确保重点排摸到位。全面普查前,公安消防部门专门制发《行动指南和要则》,要求各参战力量按照“八个必查”的要求,依法督促养老院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措施,强化防火巡查和检查,确保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日常巡查和检查等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二查单位建筑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经过消防备案,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泡沫夹芯彩钢板等搭建违章建筑;三查装修和防火分隔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防火分隔是否到位;四查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数量是否充足,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等违法行为;五查应急照明、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六查单位内部或周边是否设置易燃易爆场所,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七查单位厨房、钢瓶间、配电间等重点部位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八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能否做到“一懂三会”。

坚持“九个一律”,确保铁腕执法到位。在列出隐患清单基础上,分级分类制定隐患督改方案,与责任人签订承诺书,明确整改计划、资金、责任和时限,坚决防止养患成灾。对566家存在消防设施故障的,一律限时修复;对233处门窗设置障碍物的,一律责令拆除或改装;对459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一律立即清除;对28家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责令搬离;对220处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一律停止使用;对86家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133家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物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责令拆除;对596家应急预案不合理或对行动不便老人未落实专人负责的,一律重新修订。同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自身又难以整改的69家养老院,一律抄告属地政府挂牌督办、统筹解决,跟进采取加装消防设施、提高看护人员数量、组织紧急疏散逃生演练等临时性防范和死看死守措施,并力争早日纳入区域养老服务设施发展规划,建立淘汰退出机制,逐步提升养老院抗御火灾整体水平。

下步,还将参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普查模式,力争在短期内完成对全市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弱势群体密集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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