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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消防:50载沧桑巨变 50年红门闪耀

发布日期:2015/9/10    浏览:5040次    来源:消防周刊

今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

50载沧桑巨变,50年拼搏奋斗,50年来西藏消防事业从无到有,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西藏消防事业的进步和发展是党中央治藏方略的成功实践,是社会主义新西藏建设伟大历程的生动体现,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见证……

让我们循着岁月的足迹,一起走进西藏、走近西藏消防。

支持厚爱助成长跨越发展谱新篇

1965年9月1日至9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长期处于农奴制度的西藏社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跨过几个世纪的历程,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从此拉开了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大幕。

那时,西藏仅有拉萨市公安局交消科一家消防机构。除此之外,西藏没有一个消防站,没有一名消防队员,没有一辆消防车,更没有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先进的灭火救援器材。当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西藏大地,特别是中央历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为西藏各行各业的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西藏消防事业从此迈上了快车道。

1978年6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设立消防处。

1983年1月,武警西藏总队成立消防处。

1989年5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成立消防局。

1996年8月,西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正式成立。

今年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时,西藏消防总队已发展成为下辖7个消防支队、89个消防大队、1个培训基地、14个普通消防站、9个特勤消防站、拥有2900余名消防员的雪域高原消防铁军。

谈到消防队伍的建设发展,西藏消防总队总队长扎西激动地说:“西藏消防的建设发展,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的特殊关怀,离不开全国各族人民的支持!”

据统计,西藏消防总队成立以来,全区三级政府在财政收入非常有限的情况下,每年投入的消防经费都稳步增长。2014年,西藏自治区三级政府累计投入消防基本支出经费已达1.2亿元,占西藏全年财政收入的1.01%。公安部组织16批345人次援藏干部和援藏学员,全力投入西藏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并8次向西藏倾斜增加编制1225人。公安部消防局每年在基建项目、装备配置、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上,给予西藏消防部队倾斜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部消防局安排资金2.5亿元,为西藏消防部队建设干部(士官)公寓房、维修改造基层队站,购置车辆装备器材,帮助解决基层官兵饮水、洗澡、取暖和防护装备欠缺等困难。

就在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前夕,公安部消防局在紧急支援西藏1332万元抗震救援专项资金和消防装备物资用于“4·25”地震抗震救灾的基础上,再次投入1300余万元,并组织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消防总队投入2200万元,支援西藏消防部队配置70辆各类消防主战车辆。

迎头赶上缩差距责任落实成体系

面对起步晚、欠账多的历史现状,历届西藏消防总队党委班子毫不懈怠、自觉加压,心无旁骛抓发展,一心一意搞建设,拉开了西藏消防事业提档升级的大幕。

西藏相继出台实施了《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西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消防法规。全区71个县(市/区)编制了消防规划,120个建制镇编制了消防规划,兴建了3972个消火栓、67处取水码头,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7个,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49名、志愿消防队员4873名。

西藏消防部队充分依靠全区党政军警民力量,有效整合人财物资源,建立起了具有地域特点的政府、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社会单位、公民等“五个主体”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有力推动了西藏消防事业的发展。

西藏消防部队作为消防专业部门,主动为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当好参谋助手,全力完成好维稳处突、防火灭火、应急救援、为民助民、寺庙和农牧区社会工作、边境口岸消防安全守护等“六大勤务”。

走上拉萨街头,随处可见提醒大家注意消防安全的口号和标语。在各类商场、宾馆、饭店里,公交车、出租车上甚至青藏线火车上,都能看到或听到消防宣传。这是西藏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缩影。

紧贴区情严治理消防环境大改善

“西藏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一,消防安全情况差异也很大,决定了西藏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必须精准定位、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扎西说。

西藏消防部队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来公安部、部消防局和自治区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做法,结合西藏稳定发展大局需要,创新推出了“五保五抓”治理、“分类区”网格化治理、分专业治理、风险主动应对治理、消防宣传“八进”等一系列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措施,为连续13年全区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创造了条件。

西藏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零散成品油销售管理办法》,实行成品油实名登记制度,在加油站进驻安全监管员,全天候、全过程严管成品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环节,有效提升油气领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西藏实施分城区、农牧区、寺庙区、边境口岸区“网格化”消防安全治理,紧紧依托5451个驻村工作队、591个派出所和705个便民警务站全覆盖、全天候执勤的优势,有针对性落实消防检查、宣传和火灾扑救措施,把火灾防控的触角有效延伸到最基层、最前沿。

各级党校和职校、中小学校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分别纳入干部培训、职业教育、科普、普法和义务教育内容,成立2000余支“格桑花”消防宣传服务队和马背消防宣传队,开展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

2012年底,自治区相关部门和拉萨市政府以八廓街老城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为突破口,总投资15亿元历时半年,圆满完成拉萨市老城区保护工程,西藏头号消防安全隐患得以成功消除。期间,累计搬迁老城区沿街临时摊位2956个,清理消防通道20余千米,清除消防通道障碍物89处,新建消防水鹤2个。

针对寺庙普遍存在火源、电源监控难,耐火等级、防火间距、疏散条件整改难,缺消防水源、缺消防通道、缺消防设施、缺消防力量,怕火、怕水等问题,西藏消防总队总结布达拉宫消防大队成功经验,在大昭寺、哲蚌寺、小昭寺等11个寺庙古建筑单位成立消防大队,履行保护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历史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确保寺庙安全稳定等任务;同时立项进行“西藏古建筑灭火技术及装置研究”,相关研究成果荣获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一等奖,并在全区重点寺庙推广应用。原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评价:“消防部队在维护寺庙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

立足打赢勤练兵 攻坚能力大提升

唯有打赢,才不负重托。西藏消防官兵牢记职责使命,不畏氧气少、气候差、条件苦,坚持练体能、练技能、练协同、练意志、练作风,始终精神抖擞、高度戒备、全力投入,圆满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维稳处突、应急救援、灭火救援等急难险重任务。

在2008年拉萨“3·14”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中,西藏消防部队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战斗近200小时,先后扑救各类火灾600余起,抢救27人,疏散转移群众近2000名,经受住了严峻挑战。

在2011年“9·18”印度锡金地震涉藏震区救援中,消防官兵在72小时内,地毯式排查7个县20个乡镇78个行政村的倒塌房屋,搜救出23名受伤群众,疏散转移群众3880名,搬运救灾物资303吨,搭建救灾帐篷553顶。

今年“4·25”尼泊尔发生大地震,西藏受到波及。消防部队第一时间投入警力5650人次、车辆956辆次,搜救出遇难者遗体7具,救助受伤群众21名,转移疏散群众7000余名,挖掘、搬运各类物资3705件,帮助搭建帐篷2389顶,运送生活用水700余吨,处置地震引发的火灾2起,得到了西藏自治区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灾区视察时称赞消防官兵:“同志们,辛苦了!你们立功了!”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吴英杰批示:“公安消防部队关键时候体现了对党忠诚、对人民群众关爱的优秀品质,工作主动、认真负责,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向同志们表示感谢!”

像这样的现场还有很多,但不论在火场、抢险救援现场,还是在消防安保现场,到处都有消防官兵“逆行”的身影。在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消防安保中,消防部队全力以赴发扬“老西藏”精神,圆满完成了各项消防安保任务。

“老西藏”精神放光彩 成绩硕果满枝头

“很多来过西藏的战友,觉得在西藏躺着就是奉献。但西藏消防官兵,不但没有一个是躺着的,反而都是一路跑着向前,用青春、健康、汗水、鲜血甚至生命,投入到西藏消防事业发展建设中。”西藏消防总队政委刘汉林说。

恶劣气候,艰苦条件,不能阻挡西藏消防人前进的脚步。从1996年8月15日西藏消防总队成立的那天起,“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的“老西藏”精神就根植在官兵的灵魂深处、融入官兵的血液之中。

他们爱藏如家,积极投身地方经济建设和拥政爱民活动,累计开展义务巡诊、打扫卫生环境活动近万次,扶贫帮困、捐资助学、赈灾款物累计达数千万元。数百名官兵深入农村开展强基惠民活动和农牧区消防安全试点工作。

据统计,西藏70%的消防官兵常年奋战在海拔4000米以上的地区。在藏服役满5年以上官兵中,45%患1种以上高原性疾病、21%患2种以上高原性疾病;服役满15年以上官兵,100%不同程度地患有4种以上高原性疾病。

艰辛走来,荣誉馨香。近年来,西藏消防总队先后有2个集体荣立集体一等功,79名个人、4个单位荣立二等功,1500余人次、6个单位荣立三等功;有1200余人次、540余家次单位获得省部级、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西藏消防总队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记集体一等功一次,连续多年被自治区公安厅评为西藏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名或先进单位。总队赴青海玉树抗震救灾救援队被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2名个人被授予荣誉称号。拉萨市消防支队布达拉宫大队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布达拉宫模范消防大队”荣誉称号。山南地区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集体”称号。

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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