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啃不下的‘硬骨头’,没有整改不了的隐患。”去年6月,重庆市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确定渝北区存在37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随后进行挂牌督办。经过1年多的努力,目前,37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整改完毕,全部销案“摘牌”。其中包括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公立医院2所、危化品企业2家,以及被国务院安委会、公安部和市政府督办的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近年来,随着渝北区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因初期房地产开发的一些不规范管理,导致遗留下了大量重大火灾隐患,成为了火灾防控的“老大难”。“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再难啃的‘硬骨头’都要啃下来。”渝北区委、区政府领导态度坚决,决定实行区领导负责制,全力督办整改隐患。期间,区委书记沐华平牵头督办1处,区长赖蛟牵头督办2处,其他区领导牵头督办2至3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同时,区政府要求,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改;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则由所属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督改。
整改隐患并非一帆风顺。渝北中医院和第二人民医院在整改中就出现了难题。由于医院部分功能停用、原装修有所破坏,影响了医院业务工作,再加上所需资金缺口较大,造成医院的隐患整改工作停滞不前。
为此,渝北区委书记沐华平组织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人员召开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就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推进工作进行研究,对分管卫生的区领导和卫计委人员予以严肃批评,并要求在9月30日前整改完毕,同时要求区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在政策上特事特办。会议决定,区委书记、区长每周听取一次整改进度汇报。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无论什么困难,有关区领导在常委会上做检查,责任部门行政负责人免职。
领导重视是整改的前提,但资金缺口又成了“拦路虎”。由于所需资金巨大,动辄上百万甚至上千万,企业或业主难以承担,国有企事业单位也未纳入预算,造成整改工作举步维艰。为此,渝北区政府召开常务会研究决定,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予以四分之一的财政补贴;对国有区属企事业单位,予以全额财政保障;对历史遗留隐患,企业特别困难的,视情况予以特殊行政补偿。据统计,渝北区政府通过区财政支出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筹集社会资金3500余万元用于隐患整改。
整改过程中,伴随着一些单位的停产、停业、停用甚至搬迁,涉及到一些群众的个人收益、生活保障等矛盾问题也开始凸显出来。渝北区政府采取行业部门、基层政府联动的方式,运用化解矛盾、综合治理的模式,成功解除了群众的后顾之忧,破解了整改过程中的一系列难题。
为防止因维修保养和管理不善,造成已经配置的消防设施损坏,再次形成重大火灾隐患,渝北区房管局组织修订了《渝北区物业服务三级标准》,将消防服务细化为15类共53个小项内容,详细到每天防火巡查几次、消防广播系统每月做几次清洁、火灾报警探测器抽查测试几次等,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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