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消防行政许可与建设工程消防备案一律在窗口受理
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
为深入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法治消防建设,提升消防执法规范化水平,日前,河南省消防总队制定出台《加强和规范消防行政许可工作十项措施》,在法纪教育、业务办理及执法监督等十个方面做出明确要求。
该规定明确要求,要将法治理念和廉政教育纳入全省执法队伍岗前培训、业务轮训的必训内容;要加强技术监督,防火处长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在业务办理方面,所有消防行政许可与建设工程消防备案一律在窗口受理,行政许可文书一律通过窗口发放,严禁承办人员以任何名义直接受理案件;窗口办理业务,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必须分别由不同的机构或承办人员主责承办;对一定规模的审核项目,由支队长召集承办人、复核人、业务处室负责人进行集体会审,当场讨论形成统一的审核意见。
河南总队成立执法督察队,对支队、大队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明察暗访,每年对全省所有大队督察一遍。并由纪委牵头组织,每月对行政许可办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在技术复核、执法回访和督察检查中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投诉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将立即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关键词:防火演练,消防法规,家庭防火,消防培训,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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